“这真是一片神奇的土地”

        作者:核实中..2009-11-09 10:31:59 来源:网络

        1492年,当哥仑布第一次登上新大陆的土地时,他在日记中这样记载道:“这真是一片神奇的土地,满眼都是绿色,有各种各样的鸟,大的,小的,它们的种类太多了,我根本就叫不上名字来,这里的树也有上千百种,结了各色的果子,散发着奇异的香味。我得带点儿样品回去叫人看看……”因此,关于这片“神奇的土地”的情形,开始被人用文字,还有实物,零星地传播了回去。
          在这个过程里,美术的手段——描绘——也是必不可少的。从发现美洲的探险家的笔记本上,关于新大陆的美术的描绘出现了。这类美术的记录不少是出于业余画家之手,当有受过专业训练的画家随了探险队出行,他们留给我们的绘画记录就很可看了。如一个叫弗朗切斯卡(French Franciscan,生卒不详)的法国人在1558年画下的这张大鸟图(图1),完全是一张高水平的木刻。记载说,他是个受过美术训练的僧侣,极喜探险,因此加入了美洲探险队,这便是他整理探险笔记后作出的插图。就是这一类作品构成了关于美洲的最早美术记录。此外,还有一些类似风景画的地形图、印第安土著的形象记录等等,都构成了最早的美洲美术的一部分。
          17世纪初,新大陆开始有了最早的英国移民。如果不算跟了探险队来这里探险并用画笔来作记录的那些作品的话,新大陆的美术是应该从这些最初的移民开始的。当然,最早期的移民们全力以赴的是生存,并没有余暇来作诗弄画。而且这些移民主要是英国的清教徒以及荷兰的新教徒,这两个教派是以反偶像、反装饰而著称的,他们的教堂内几乎空无一物,因此以宗教为主题的美术需要也都没有。虽如此说,艺术还是和人的衣食住行一起,渐渐生长出来。最初被美洲移民们需要的艺术是肖像画。新移民的屋子虽然简陋,人们却依然要挂上一些肖像画,不只为悦目,也为了寄托对自己先人或亲属的怀念。另一方面,这也是他们从过去生活过的那片土地上带来的习惯。
          我们知道,17世纪欧洲美术正是肖像画流行的阶段,尤其是荷兰。17世纪是荷兰美术的黄金时代,他们的平民美术发展得蓬蓬勃勃,其中有肖像画,风景画,风俗画,静物画。这些画尺度都不大,适用于家庭居室中悬挂,画的都是人身边的平常物事,叫人感到亲切、可信,寻常人家没有不在家中挂几幅画的。所以当荷兰移民到新大陆来了之后,美术也被他们作为生活的基本需要带来了,尤其是在荷兰移民集中的地方新阿姆斯特丹(新阿姆斯特丹在1664年以后改名为纽约)。至今我们还能发现不少新阿姆斯特丹时期留下来的肖像画,美国美术史家甚至称这批肖像画为美国的第一个艺术流派。这当然不是说他们已经有了明确的风格,而只是指在那个移民时期,这是最为集中的美术题材和作品。
          这些肖像在现在来看水平不能算高,因为那时的肖像画家主要是从荷兰英国等地来的二、三流画家或业余画家。他们手中有一点绘画技巧,也懂得欧洲肖像画的格式,但仅此而已。让我们来看看一个叫史密斯(Captain Thomas Smith,生卒不详)的画家给自己画的自画像(图2),就可以对当时这类肖像的基本面貌有一个了解。这是一张规矩而合格的肖像,照了欧洲流行的肖像画格式:半身,头部微侧——避免全正面,带上一只或两只手,背景以深色为主——以突出肖像,但也可以在背景上附带地画一点风景或别的点缀,那个时期的肖像画便都是这个路子。
          值得指出的是,象史密斯自画像这类,代表的还是欧洲移民画家的水平,他们是在欧洲受过美术训练的人,并不是在美洲土地上“白手起家”的,所以其作品的技巧大致能保持在欧洲美术的基本水平线上,看上去还“看得过”。另有一些肖像却是没有受过训练的画家们画的,那技术水平就明显幼稚了。以“弗雷克太太和小宝宝玛丽”(图3)为例,我们看到,虽然这位佚名画家努力学着欧洲移民画家的肖像模式,但显然在技巧上差了很多。人物形态很生硬,比例也有明显的问题。不过,问题在于,有训练的画家虽然技巧过关,但他们受欧洲的熏染深,陈式多,反倒阻碍他们忠实地画下本地人物的形态。倒是这类没有受训的业余画家用笨拙的笔画下的幼稚的肖像,能得几分本地人形貌。再说,这些业余画家们虽然技巧幼稚,却表明本地画家开始产生了,这在美国的艺术发展史上是重要的,因此这类作品我们同样不可忽视。
          到18世纪,移民们的生活比上个世纪安定多了,生活也可以有些讲究了。房子开始盖得大而且好,那些有钱的移民则在生活上努力引进欧洲典雅的方式。这世纪人们的精神状态也比上世纪大有改观,因为他们不再仅是面对如何在新大陆存活下来的问题,而且是要活得有教养有追求。正是在18世纪,属于新大陆移民的精神面貌渐渐形成了。那时费城成为18世纪新大陆的政治文化中心,这里和早期清教徒的集聚地相对,发展了一种明朗的讲求理性的精神气氛,这个精神状态是以一个出色的人物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为代表的。他是第一个引起欧洲人注意的新大陆知识精英,他的健全的理性,他对世界本身的强烈兴趣,他的乐天的生活态度,一扫17世纪这块移民土地上的那种压抑、克制、忍耐的存活状态。由于他的人格、学识和追求,他不仅给新大陆带来了健康开朗的气象,而且通过他,欧洲人第一次认识到了新大陆的精神面貌:注重现实生活,乐天,明朗,直率,重理性。
          生存条件和精神气氛的改观,对美术也有影响。艺术也得开始讲究些排场了,讲究些规模了,不能总在肖像画里打滚。因此,18世纪新大陆美术的规模和上一世纪大不相同,不只局限于肖像,而开始有了主题性绘画。虽然这时期在新大陆画成的主题绘画全是在欧洲训练成熟的画家们带过来的,完全还只是欧洲大型历史画或神话题材的模仿和重复,但通过这模仿和重复,新大陆的人开始了解什么是有情节、有场面的绘画,什么是绘画的语言风格。只有会了这个,新大陆的画才算得上是在艺术里“登堂入室”了。当时,从欧洲来的一些画家带动着新大陆的艺术,这些画家把欧洲流行的巴洛克风格①——后来又是罗可可风格②——都带了来,通过他们在新大陆的画作,他们让欧洲的绘画风气也成为新大陆的绘画风气。如赫斯利斯(Gustavus Hesselius,1682-1755)和布里奇斯(Charles Bridges,生卒不详)等人就是这样的的画家。
          赫斯利斯从瑞典来,在到新大陆之前,他已经在欧洲完成了他的艺术训练,所以到美洲后他创作的作品是道地的欧洲巴洛克风格,比如他的“巴库斯和阿瑞阿达”(图4),就运用着典型的巴洛克手法:动态构图——画中的人物动势很大,构成斜过画面的结构线,强烈的明暗对比——用背景大块的阴影来突出前景上明亮的人物……等等。他的这种“师出有门”,构图完整,造型熟练的画当时在新大陆上很受欢迎,为学画的人效仿师事。所以,后来他移居费城后,就成了当时新大陆的正规美术教育和训练的奠基人(费城那时是新大陆美术的中心)。凡学画的青年都往费城去,希望能得到赫斯利斯的亲授。
          赫斯利斯的贡献还不止于此,他除了传播欧洲的艺术风格,而且还能根据本地的情形,画一些重现实观察的肖像画和本地物事,从这类画中他发展出求实的观察和描绘。所以他给后来从费城成长起来的美国画家的影响是双重的:欧洲的绘画陈式和对现实的观察。他的学生或者说后辈,如韦斯特就对欧洲陈式继承得多些,而珀尔就对现实主义继承多些,这两个人都是本世纪后半期美国艺术的主角,在下一章(第二章)中我们会谈到。
          布里奇斯也是成熟的欧洲画家,他给新大陆带来的更多的是罗可可风格,所以他作画比赫斯利斯要华丽流畅。他很知道怎么画丝质衣料的衣褶,怎么画光溜溜的脸蛋。他这种注重甜美华丽、繁琐纤巧的趣味很受新大陆有钱人的欢迎。那些出得起钱的家庭,都愿意在家里有那么一张两张衣饰华丽、面貌姣好的罗可可风格的绘画,这是被社会认可的一种风雅。所以这路画家在新大陆很吃得开,当时的绘画风气也以此为时尚。至今我们可以看到很多那个时期留下来的乖巧的小妇人,甜腻的女孩子的肖像,其中有个性的描画很少,多数只是一个衣架子,一个人样子,相当空洞表面。
        当时新大陆艺术这种亦步亦趋的模仿,很能反映出美洲文化希翼跟上欧洲主流的意图。在这阶段,这意图可从积极的角度去看:自己尚且一无所有,有现成的范式为什么不学样。再说,那个时候,新大陆在政治上还完全是欧洲的外延,奢谈自主是不可能和不现实的,在文化上先由欧洲带着学步反倒是走近路。除了政治上的附属,文化上的依赖之外,我们还要看到,对18世纪的新大陆移民来说,新大陆在他们心里并没有位置,他们人在美洲,心里却装着欧洲。因为新大陆在当时还是原始蛮荒的,它在移民的眼里是没有审美价值的。迁徙过来的欧洲人,害怕着这种蛮荒,一心要克服它的蛮荒,所以他们只想尽快尽早地在这块新土地上建立起欧洲的生活方式,欧洲的文明程度,这必然导致了他们的价值取向是以欧洲文明为美的。在这种思想的定向下,新大陆的美术当然也就以模仿欧洲的时尚为追求了。
          18世纪欧洲美术风气也起了变化。到了18世纪,荷兰在政治上文化上都沉寂了,它也一并失去了美术上的影响力,英国的影响开始在新大陆占上风。当时英国的政治经济势力在国际上强盛起来,文化当然是跟了政治的强势走的。在美术方面,英国开始建立美术学院系统,它最早的艺术学院建于1711年,到了1734年改称英国皇家美术学院。这样,艺术更加规范化,权力化,美术学院成为“权力机构”,它推行的风格就是“主导风格”,人皆从之,新大陆亦要跟从(因为这里尚是英国的属地)。所以到了这个时期,新大陆的画家不只满足于把物体画象,而且也开始要求自己能够符合风格。到了这时,美洲大陆的艺术好歹就算是有了个模样,开始“入轨”,不再象是先前的自流状态了。

          当时有一个从英国来的画家斯迈伯特(John Smibert,1688-1751),不仅带来了英国流行的绘画风格,而且还带来了那里的美术体制。因为这一点,斯迈伯特在美国艺术发展过程里是有重要影响的一个人。斯迈伯特出生在爱丁堡,在英国和意大利受了美术教育,除去技巧上的成熟,他尤其对美术的一套“运作”系统很熟悉。跟别的来美国的画家相比,他不只是会画画而已,他还知道如何让美术在一种系统里运转起来。他到了新大陆在波士顿住下后,就在那里率先开了一个画室兼画廊的店子,一方面画肖像,一方面出售英国的版画及绘画材料。

          他把从欧洲带来的一些画——其中有临摹的当时欧洲大师的作品,有版画,有用石膏翻制的雕塑模型——陈列在他的画店里,这在当时等于是新大陆上第一个近似美术馆的画廊。从这里,学画的青年多少可以看到一点欧洲艺术的大概面貌,虽然规模不大,但不失为一个窗口,他的这个小画店真的是让后来不少在波士顿学画的青少年得益。他还在美国开了第一个画展,展出的是他自己的画。这些对新大陆的画家来说都是新事物,他们除了学会画画,也该了解其他属于美术这个事物里的必要配件。所以,斯迈伯特为他们日后建立自己的美术学院,建立其他的美术“配件”奠定了基础。

          在18世纪的上半期,美术作为一种文化正在美洲新大陆建立起来,它正在脱离上个世纪的那种自流的散乱的状态,朝着有规格的方式“进化”。虽然这建立是欧洲移民画家一手促成的,手法和趣味都是带来的,但这显然是美洲新大陆文化生长的必然过程,它在政治上的独立是以后的事,它在文化上的独立就更加是以后的事了。

        【注】

        ① 巴罗克风格(Baroque):十七世纪流行于欧洲的艺术,建筑甚至音乐风格。它打破了以前古典主义的平衡、对称、严谨的手法,而开始用不对称的、动态的结构来组织画面。而且强调光影的强烈对比,以此造成一种强烈的戏剧性的效果。这种风格是当时欧洲的教廷和宫廷用来制造宏大壮丽的视觉效果的工具,以此来震慑人心,强调自己的权威。
        ② 罗可可风格(Rococo):十八世纪流行于欧洲的艺术风格,是从法国的宫廷和贵族开始的。这风格强调纤巧、华丽、繁琐,表现了贵族的堆金错银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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