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括万殊,裁成一相——观叶星千先生绘画新作漫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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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杨成寅来源:中国美术家网2014-01-11 15: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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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友叶星千(YE Xing-Qian)先生旅居巴黎数十年,雅好绘画。数日前,星千携来所作非具象布上油画数幅,一同欣赏。赞赏之余,星千言及作画体会,余亦不免发几句感言。星千说我所言,颇有些意思,要我写出,供其留念参考。现回忆所言,摘要写出,容有不当,弃之一旁,不必介意。

        (一)

             鲁迅先生对于美术,尝有天物、思理、美化的界说。拙著曾用一般美学词语,把艺术的本质定义为:“审美反映、审美表现和审美对象实际创造的统一”。是说艺术形象既不是现实的抄录,又不能离开对现实的哪怕是一定程度的反映,而且必然表现或流露出艺术家的某种审美理想或情思,而这一切,又必然通过实际审美对象(即艺术形象)的创造。审美对象的实际创造说,实际上已指出“美化”即“艺术的审美加工”,特别是“艺术美的创造”。对此定义,星千回应了两点:一是“美术”二字既已表明美术作品一定是要用一定的技艺创造出美的东西来。二是即使是所谓的“抽象艺术”也离不开艺术家对世界的理解和感受以及某种现实的背景。我看星千带来的那一巨型横幅《Nº9》(180x450cm),对我们的第一感觉是某处有广阔水面和远山的夜景,给人以灯火明灭不定的感觉。星千点头称是,但补充说:“对同一幅画或同一对象,不同的人或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心情下会出现不完全相同的感觉。”我也认为,艺术形象的不确定性,既是某些现实景象朦胧性的表现,也是人们感受的相对差异性的实况。

        (二)

              确实,任何艺术创作离不开美的创造。莱辛说过:“对于古希腊人,美是造型艺术的最高法律。”如果违反了美的规律,那就是说画家“犯法”了。星千同意这种理念,谈及柏拉图“美是难的”这一名言。我曾把“美”定义为:“美是对人有积极精神价值的正面生活内容的赏心悦目的形象展现。”不论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皆必须先有“形象展现”。在此“形象展现”中才可能存在“精神价值”,否则其价值不可能属于“审美”的范围。不论从中国传统哲学的“阴阳鱼太极图”来看,或从艺术作品来看,人们所说的“抽象绘画”或“具象绘画”,必然是“抽象含具象”或“具象含抽象”的对待统一体。在言谈中,星千同意此种论说;也说绝对的抽象与绝对的具象,在艺术中是不存在的。数学中的定理和哲学命题是科学抽象,而不是艺术抽象。已故著名美学家王朝闻先生曾对我谈起,说“艺术抽象”是不离具象的“抽象”。我看星千先生的这一批抽象性极强的油画,都是不离一定的具象性的,都是含表现性的,都是富于诗意和音乐美的,都是可供视觉欣赏并给人以美的联想的。


        (三)

            有一位已故老中国画家,曾有这样一个观点,就是认为最有经验的画家,在进行具体创作时,其一辈子的工夫和修养都集中在一个“感觉”上。是凭“感觉”作画的。实际作画时,不会想到这个理论,那个理论,讲的很对。但不才想到,美术理论家,美学家在写论著时,却不能只凭一时的感觉。他的文章可以写的出神入化,文采飞扬,但思想一定要具有真理性,其中包含极强的理性。甚至必须要“咬文嚼字”。对于绘画理论中所用的抽象、具象、非具象、意象、形象诸词语,一般画家随便讲讲、用用都是可以的,但严肃地讲哲学,美学真理的理论家,在运用这些词语时,就必须“咬文嚼字”了。举例来说,人们常用“军事艺术”这一词语。在听到“军事艺术”时,就知道这不过是说运筹帷幄,带兵打仗的计谋和要领,并不是真的用“枪炮”创造艺术品。实践“军事艺术”时要置多数人于死地的。“军事艺术”与“绘画艺术”、“诗歌艺术”。。。。。。看来要差“十万八千里”。“科学抽象”与“艺术抽象”,其内涵虽不一定差“十万八千里”,但二者绝非是同一内涵的概念,其本质正如打仗与画画之不同一样。“艺术抽象”离不开“审美”,而“科学抽象”则不一定要含“审美性”。我不相信,武士“拉弓射箭”与二胡演奏家“拉二胡”是同一种行为。话扯远了,但问题的实质与艺术美学甚近。

        (四)

             这里牵涉到“审美对象”的表情性和人性的问题。不才认为,任何审美对象的本质都可以从两方面来界定:一是它必须具有某种“表情”,二是它总是让人想到“人”。自然中的美的对象,它好像一面镜子,它总是在某种程度上映照出“人”来。如春日随风摆动的柳条,它好像能映照出美丽少女的腰身来。纵观星千先生的画上的每一点,每一画,每一种色彩的组合,都是气韵生动的,都是“形神兼备”的,也都是有人的表情的,甚至可以说都是他对宇宙的奥妙与美的展现。


        (五)

             不由地想到了书法。所有真正有成就的书法家都知道,每一横一画都应是“一波三折”,说是犹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唐代张怀瓘论书法,强调“以风神骨气者居上”。抽象绘画作品的表现手段,亦不外点、线、面、色及其组合,也应以“风神骨气者居上”。星千的画,整体感很强,全都是“有机统一”体,丰富而不庞杂,单纯而不单调,随意涂抹却不离法度,精细刻画布局,却天然去雕饰,已有进入“化境”的意向。

        (六)

             书法与绘画是两种艺术,但二者在审美本质上亦有其共同性。不宜抹煞书画各自的特点,但互相吸收营养,也不宜否定。西汉杨雄的“书为心画”论,东汉崔瑗的“俯仰有仪”论,东汉蔡邕的“纵横可象”论,晋代王羲之的“点画有意”论和“书气达道”论,唐代张怀瓘的“囊括万殊,裁成一相”论(论草书),即使对绘画的用笔也都有极大的启发作用。其中皆包括“有象与有意的统一”,亦有其与人的审美理想和情趣相联系的内涵。特别是“囊括万殊”论,指出任何艺术形象对自然和生活都要有一定的概括性和包容性;“裁成一相”论,指“审美形象”的必要性及其现实的根据与艺术加工。与音乐,诗歌和草书相近的真正有价值的抽象绘画艺术,总要有其美学理论的基础。

        (七)

             

            艺术也是难的。会画画的人很多,画的好的却很少。有一个关很难过:就是跳不出“习作”的门槛。不少人画一辈子,只不过是画得像而已。要越过“习作”关,有很多条件,除了天才外,恐怕就是各方面的文化修养了。这“文化修养”的范畴可大了,是不好有限制的。对美与艺术的理解,对自然和生活的观察与感受,对中外艺术史的熟悉,哲学、美学、各种艺术门类兼通,甚至对宇宙万象的宏观把握,等等。你学了不一定用的上,你不学肯定不行。进入艺术的化境,像黄宾虹那样,在全世界范畴内也是很少的。黄宾虹到了晚年,已经达到了想画坏也“画不坏”的境地,信手拈来,头头是道。在言谈间,感到星千先生对“文化修养”的广泛性问题理解得很深。他年轻时学过民间木雕,在巴黎长期欣赏古典和现代音乐,他对中国古代诗歌很感兴趣,在绘画上不拘一格:画过几年彩色的石头之后,现在又另辟蹊径。对他的绘画艺术的发展,用已有的美学范畴,命题是难以作充分把握的。他的绘画的前景,不可限量,这是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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