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画之“画品”

        作者:核实中..2009-10-16 11:55:01 来源:网络

        中国古代对画家及作品作出品评的文体。一般分品论述,鉴赏优劣得失。作者见解通过品评画家及作品来表达,较少记载传记材料。这种体裁是受魏晋时期士族阶层对人物气质、品格、风貌进行评鉴、品藻的风习影响而产生的,盛于六朝、隋唐,元明之后渐为稀少。梁武帝萧衍的《昭公录》(已佚),约为最早的专著,对画家技艺方面的特长、师承、风格、优劣作出了评鉴。

        南齐谢赫《画品》是保存至今的最早一部著述,除对27位画家分品以鉴评外,在序中提出“六法”(见六法论)作为品评绘画的标准,对后世影响极大。陈隋之际的姚最著《续画品》接续谢书,不分品第优劣而评鉴80余人,充实了人们对六朝画家的全面了解。唐代彦琮《后画录》、李嗣真《续画品》、窦蒙《画拾遗录》(均只存佚文辑录),承继前人撰著体例,进而评鉴唐代画家优劣。朱景玄《唐朝名画录》合数家文论定,分神、妙、能、逸四品,载画家124人,记其小传、轶事,述其风格特长,既为画史增补了真切、生动史料,又拓宽了画品囿于识鉴的程式。五代及宋刘道醇《五代名画补遗》、《圣朝名画评》,更以画家专擅分门别类,条清缕晰,形成评传之风格。宋代董□《广川画跋》,所论则偏重考证,谨严精细,是为考辨古代绘画的重要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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