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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核实中..2010-01-08 11:54:11 来源:网络
立意
中国美学“意”的理论源远流长,各有论说。在传统的中国画中“立象”是尽“意”的手段,东汉王充在《论衡·超奇篇》中有这样一段:“实诚在胸臆,文墨书竹帘,外内表理,自相副称,意奋而笔纵,故文见而实露也。”这里“实诚”与“意奋”是指情感的思想意境。唐代张彦远第一次提出绘画表现不是单纯的表现客观,也不是单纯的表现主观,他主张主客观统一,明确命名为“意”。其论云:“书画之艺,皆须意气而成,亦非懦夫所能为也”、“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指的是画家内在的审美情感。杜甫《丹青引》中说:“意匠惨淡经营中。”即指意与法,或审美意识的主导作用。“挥纤毫之笔,则万类由心”、“意在笔先”、“画尽意在”,则都指的是画家主观的情思。其实,意的本源是自然、现实,意的组成因素是生活、物象对情感的刺激和心对物象的感受,晴景交融,情景结合,,情景相撞而生成“意”。
明清两代入主乎“意”,尚其“趣”。讲“天趣”、“人趣”、“物趣”,皆是画家情感的呈现,明确表现出尚“意”的审美意识。对“意”的研究历代画家都有精辟之论,当代各家各派更有自己的见地。“意”的含义深奥而又广泛,作为画家应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认识。画家只有凭自己的才能到生活中去体验人生、认识人生,才能使自己的情思化为“意”。画家之品格、胸襟、气质、素养、情感熔铸现实才可能丰富“意”之内涵。“意”是情感、思想,画家三者融于人生所得。
中国画家首先论及到的是“形”或“形似”的问题。姚最强调:“立万象于胸怀。”明确“形”和“意”之间先立“意”,形为神似,形意兼顾。倪瓒云:“仆之所谓画者,不过逸笔草草,不求形似,聊以自娱耳。”陈与义说:“意足不求颜色似。”他们都主张“意”起着主导作用。但并不是说“形”就不要了,不求形似不等于没有“形”,不求颜色似不等于没有“色”,这里主要的是怎么把握形的问题。齐白石讲“似与不似之间”,是白石老人把握形的观念。“形”和“意”之间形是为了达意,那么,形似,或不似,或似与不似之间,都是为得其意。如果没有形的把握,“意”也就很难达到了。
尚意、创意的古代画家在意重于形的审美思想指导下,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为创“意”的条件,努力创“意”出新。“意”只有在生活中才能求得,而情感就必然是其核心,无情感则不能产生“意”。在绘画的实践中妙悟“意”的存在,培养创“意”的主观精神,破前入之藩篱,立新意于画中。在艺术的实践中,凭着高超的造型技法、丰富的艺术想像力和“搜尽奇峰打草稿”的毅力,才能实现创“意”的目的。
画中之“意”均寄于画家情思。雄浑、典雅、俊丽、高古、自然、含蓄、豪放、清奇、悲慨、飘逸等等无不是隋感的喷发。情感与想像相融合,情感又推动想像之神韵。刘勰“神用象通,情变所孕,情以貌求,心以理应”的精论,是艺术想像力的概括,简要而深刻。情远难“意”、心远难“形”,“意”是物我合一的结果。顾恺之所谓“迁想妙得”说的正是想像与意境完美结合的佳境。
张彦远的“象物心在于形似,形似须全其骨气,骨法形似皆本之于意、而归乎用笔”,阐明了以“意”使法,法为“意”用、法在“意”达在绘画中所产生的重要作用。凡能卓然成家者,无不善于以意使法,笔墨之迹全为意用。画家的选材、造型、构图、色彩等均为情思所牵,以意远法,使法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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