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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核实中..2009-11-11 11:17:49 来源:网络
话说中国画“触电”
美术报
读者讨论版
2004-10-30
编者按 本报刊出陈履生的《丢人现眼的电视中国画大赛》一文和编辑部关于“话说中国画‘触电’”的讨论文章之后,陆续收到了许多读者的来信,围绕这件事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来信中谈到最多的还是电视中国画大赛能不能办的问题,其实,单纯地就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没有标准答案的,我们认为应该从这次讨论中引申出关于中国画以及整个大美术范畴存在的更深层次的问题和现象,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使其能够得到良性的发展,这才是这次讨论的真正目的。
这里摘登部分读者的来信,作为这次讨论的一个了结。感谢读者对这次讨论的热心关注和参与!
艺术是甘于寂寞的事业
要对目前在美术与书法艺术中乱搞炒作大声说“不”!
■钱海源
10月9日发表于《美术报》头版的著名青年美术评论家陈履生的关于“首届电视中国画大赛”的题为《丢人现眼的电视中国画大赛》一文,我在拿到报纸认真拜读后,当即就给陈履生打电话,表示认同他的基本看法。
首届中国画电视大奖赛自第一场到最后一场的比赛,我和去年从美术学院毕业的二小子都看了。我认为操办这场大赛的中国美协和中央电视台,办这场大赛的初衷可能是好的,可能想通过此举,达到有助于促进中国画发展的良好愿望。但初衷好,并不等于效果就好。联系到目前正在湖南省会长沙举办的表面上如火如荼、热热闹闹实际上只是业内人士忙得团团转,实际效果却并不怎么样的“湖南书法月”,我认为也如电视中国画大奖赛同类。
这使我想起1958年举办的“全民大画壁画”、“全民诗歌擂台赛”、“人人都是画家”和“人人都是诗人”的“群众运动”。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在时过境迁的21世纪的今天,类似1958年的那种令人厌恶的劳民伤财的炒作,为什么又会大行其道呢?始作俑者这么做,其创意的出发点,究竟是为了“有利于促进艺术的繁荣发展”呢?还是另有自己不可言传的企图呢?我认为主管部门的领导,应当以对人民的艺术事业负责的态度,切实过问一下此事才是。
我完全赞成陈履生批评电视大赛的观点。我认为,包括中国画在内的美术和书法艺术,是需要艺术家有甘于寂寞的勤勉、刻苦和执著的献身精神,方可产生成果和有所建树的。决不能将搞美术与书法创作等同于戏剧、歌唱和舞蹈等表演艺术,那样去搞什么大奖赛一类的群众运动。
歌唱或舞蹈比赛,优秀的歌唱家或舞蹈家可能会脱颖而出,例如,歌唱家唱歌的时候,台下捧场的人越多,鼓掌叫好的人越多,其才能与素质就会发挥得越好。但此类炒作法,搬到美术家身上来,那就会成为问题了。当画家在挥动画笔作画的时候,围观的的人一多,声音嘈杂,就会将他的灵感与画兴败坏。例如原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主席汤小铭,在作油画的时候,讨厌人们围观(当然在野外写生时,有人围观另当别论)。常识表明,古今中外,歌唱与舞蹈大赛,能比出歌唱家或舞蹈家,可用大赛的方式产生大画家的事,却至今未听说过。凡高生前不但无名,而且穷困得一贫如洗,中国当代江西籍的画家黄秋园、四川籍的画家陈子庄,其在世时的清贫与寂寞,绝不比凡高好多少。他们都是在去世后被社会承认的。
所以,我认为要敢于对某些人妄想依靠将市场经济中的那种炒作方式,引入美术与书法艺术中来的错误做法,大胆说“不”!防止始作俑者为谋取个人私利,而将美术与书法界的风气搞坏。
要杀一杀近年来在美术与书法界所蔓延的影响十分恶劣的急功近利的歪风!
(作者为中国美术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美术家协会名誉副主席,一级美术师)
中国画应该亲近大众
■云南省澜沧县文联 太氏富
有幸读了《美术报》2004第568期头版陈履生先生《丢人现眼的电视中国画大赛》一文,想与陈履生先生说几句。
一、陈先生不应该以“叫骂”的姿态来面对中国画界的新生事物。首届电视中国画大赛是新生事物,这一点陈先生没有异议。在这个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面对一个新生事物,陈先生以“不管你有多大的本事,要想热是不可能的”、“毫无意义”、“娱乐大众的噱头”、“真是莫名其妙”、“丢人现眼”来“叫骂”是于事无补的。
二、陈先生的几点说法我不赞同。一是“将美术这个专业推向大众媒体,不管你有多大的本事,要想热是不可能的”;二是“伤害了大众对于中国画艺术的崇敬感和神秘感”和“把传统的精英化的中国画艺术推向了低俗化的电视表演艺术”;三是说大赛“毫无意义”,“让中国画界在全国人民面前丢人现眼”。
第一种说法我不想谈什么,只要去看看人类历史上关于事物辩证发展的知识就能明白;第二种说法我认为是目前中国画界普遍存在的问题,即要让中国画高高在上,不愿意把中国画大众化。陈先生不愿意伤害大众对中国画艺术的“崇敬感和神秘感”,其实就是不愿意打破中国画高高在上的地位,反对中央电视台把“中国画艺术推向了低俗化”,其实就是反对把中国画艺术大众化,这样的表态不但不算好,反而显示出陈先生高高在上,不愿走入大众的姿态来;第三种说法我认为是片面的,电视中国画大赛不但有意义,而且是开创性的意义,它不但没有让中国画界在全国人民的面前丢人现眼,而是表明了中国画界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姿态站到全国人民面前接受大众的考验。这种零距离的交流与对话不但不会对中国画的发展造成致命的伤害,相反,它将促使中国画进行自身的反省,从而促进中国画更加蓬勃地发展。
中国画不应拒绝电视媒体的介入
■陕西省洛南读者 张宏运
陈履生先生在《美术报》开的专栏,观点新颖独到,文笔生动活泼,常常使我这个只是喜欢看看美术作品但却一笔也不会画的门外汉看了,有耳目一新、茅塞顿开的感觉。如今像我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了,大家生活好了点,都希望得到艺术的熏陶,这是大好事。包括中国画在内的中国艺术,其美好的前程也许就在这里。陈先生的专栏文章,使如我这样的大众有了一条走近美术艺苑的芳径,随着导游,游览胜景,真是幸福。
首届中国画电视大赛,其作用其实和陈先生的文章是一样的,当然它的影响更大了一点儿。它甫一露面,我所在的西北山区县城,美术爱好者们便奔走相告,纷纷电话热线邀约,准时观看,次日就争相交流观感。会画画儿的,犹如得了一次名师指点,听他们说,现在想见一眼名师也如登天般的难。不会画画儿的,也像上了一堂培训课,兴味盎然,欲罢不能。无论哪种人,都对中国画艺术产生了兴趣。至于它的“神秘感”,倒的确有些被“伤害”被破除了,可是,这不好么?
陈先生在《丢人现眼的电视中国画大赛》一文中说,“唱歌的跳舞的弄个电视大奖赛”云云,我不知道那些唱歌的跳舞的同时也喜爱中国画艺术的人听了心里是何滋味,反正我听了很不舒服,一个“弄”字,多轻浮刻薄,都是搞艺术的,何必呢?况且陈先生是大家,该懂得尊重别的门类的艺术家的劳动。书画艺术固然是寂寞之道,别的艺术也未尝不是。别的艺术可以表演,书画就不能吗?据我看到的听到的,如今这样的事可不少呢。古人亦难免俗,好像《兰亭序》墨宝就是表演出来的。当然,任何艺术的钻研探索都不是靠现场表演来体现的,热衷陶醉于此道不可提倡。但若着眼于大众,宣传普及推广,书画艺术表演一下也有其合理的一面,陈先生应看开一点。
面对电视这个新兴的影响力不可抗拒的媒介,中国画艺术应该利用好适应好才益处多多。我看首届中国画电视大赛在这一点上就做得不错。既然是首届,好些做法就都有商讨的必要,陈先生指出的问题有些我也有同感,但用不着痛心疾首,主办者听了改正了也就是了,没准以后它越办越好,成为艺苑又一亮点呢。最后还想对陈先生说,没人会以为参加电视大赛的中国画作者代表了中国画艺术,正因为他们“名不见经传”,才想通过这一形式,得到评说和确定其价值。契诃夫说过,“大狗小狗都有权利发出自己的叫声”,“名不见经传”者也该有出头露面的机会啊,即使“丢人现眼”也罢。
关于电视中国画大赛
■浙江天台读者 许赛亚
现今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逐渐提高,作为国粹的中国画艺术也应走出深闺高阁,让更多的人了解真正的中国画,了解中国画的真正魅力和价值。在现今浮躁的文化环境中,人们除了火热地把玩和炒作外,很少有机会真正感受和亲近国画艺术,更无从深入地了解。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中国画艺术积淀深厚,以当今最能耳闻目睹的电视这种方式出现未尝不可,但无疑存在着一个导向问题,如母亲给婴儿的第一口奶,应该具有真正的营养。
中国画作为一种艺术形式,评定它的最高标准是不可复制性,因为水墨变化无常,掌握笔墨不可能一蹴而就,再加上画家的动机和人品。一般的评画形式是细细品评比较公平和准确,用电视大赛这样的形式只能作为娱乐的一种内容,只是增加生活乐趣的一种方法,而非真正将国画艺术展示于国人。
一件真正的中国画作品,需反复推敲和积累,加上作画过程中的偶然性,才能成功。在让大众了解中国画之前,了解和尊重中国画的艺术规律更为重要,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真正了解中国画,才能让广大观众提高对中国画的鉴赏水平。
与陈履生先生商榷
■江苏徐州市苏北书画院 艺游
拜读了登载在《美术报》第568期上的陈履生先生大作《丢人现眼的电视中国画大赛》一文,忍不住想批驳一番,为今年的电视中国画大赛进行实事求是而非感情用事地加以辩护。因为电视中国画大赛不仅是我心目中最崇高、最神圣的艺术殿堂——中国美术家协会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而且更主要的是本次大赛的确是一大创举,举办得非常有现实和历史意义,并且非常成功,在美术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而绝非像陈先生误导的是“几个唱歌跳舞的举办的电视大奖赛。虽然填补了电视事业的一项空白,但毫无意义”。
陈履生先生根据什么用“丢人现眼”这么强烈的贬义词糟践本次赛事呢?一是大赛其中一个项目:获奖作者到电视台演播现场进行创作表演和艺术素养知识能力测试,现场活动氛围较为轻松活泼,像歌舞演唱会富有娱乐性,与国画创作的寂寞之道不相符合。二是创作表演时间获奖作者规定为40分钟,特邀著名画家规定为30分钟,便认为大奖赛主办人以创作表演时间长短显示艺术水准的高低是滑稽可笑的。三是5630件投稿作品入选作品288幅中多是名不见经传的作者,代表不了中国画界。
要为本次大奖赛辩护其实不难。一是气氛轻松富于娱乐性,提高了电视收视率。传播效果好有什么不好呢?据陈先生讲中央电视台“美术星空”栏目收视率排名原是最后一个。本次电视大奖赛在这样的一个栏目播放,却吸引了像陈先生这么德高望重,艺术资历、功力深厚的艺术家也亲自观赏并且撰文评论。可想而知,本次艺术活动对中央电视台收视率的提高还是有贡献的。
二是创作表演短时间作出精美满意作品,的确是能反映艺术修养高低和技艺熟练的程度的。曹植不是写了“七步诗”,体育界不是有快棋赛么?李白“斗酒诗百篇”千古传颂,也是令人称羡的嘛!看来古今中外“才思敏捷”的确是令人称道的。特邀著名画家创作表演要比初出茅庐的获奖作者少用10分钟又有何非议的呢?当然,创作宏篇巨制也许需要一两年甚至十几年乃至穷经皓首的匠心独运(就是这独运期间也是不能始终墨守寂寞之道,而要时常壮怀激烈,无妨参加如电视大赛类似的社会生活的),从而创作出传世之作。
在电视上短时间虽然不能创作宏大作品,然而创作一幅笔精墨妙的小品,在电视上表演一下还是可以的。这既能展示著名书画家的才智风采,去除名大艺低之嫌,又能一饱书画爱好者的眼福,这是利用现代化传媒进行艺术教育之新尝试。试想电视观众中如不用电视大奖赛这么一个形式,他们的一生中有几个人能看到著名书画家张道兴先生的现场作画情景呢?
三是采用“丢人现眼”这么一个贬义词加之于中国画电视大奖赛这么一个隆重高规格的艺术活动上,简直是一种诬蔑。入选的288幅作品的作者多是名不见经传又有什么坏处呢?我想陈先生还没有严肃认真地鉴赏过入选获奖的作品吧?新一届中国美协领导班子和中央电视台主办的本次艺术盛举,能够顶住说情风,不以名头大小作取舍,而以作品实际水准定输赢,切实贯彻了“公正”、“公平”、“鼓励”的评审原则,让名不见经传的国画精英脱颖而出,从此以他们的实在潜力,使获奖作者名见经传,实是美术界的一大幸事,真是可庆可贺。我这样为入选获奖作者鸣不平,并不是因为我们徐州市苏北书画院周忠树副院长在本次中国画电视大奖展赛入选的288幅作品中榜上有名,而是因为我亲眼看到他参赛作品创作的全过程,深知他的作品思想艺术含金量。“艺痴者技必良”,宗师大家也并不是件件都是传世精品。名不见经传的作者甚至小学生的作品,艺术档次往往在宗师大家许多作品之上也是毫不奇怪的。《滕王阁序》虽然出自稚童之手,又胜过多少名师大家的作品呢?
丢人现眼是需要勇气的
■孙建成
首届电视中国画大赛的举办,为普及与提高中国画做了开拓性的工作,虽不宜大力提倡,但也是可以举办的,当然要组织得周密,次数不要太多。
事实上,对老画家和专业画家们来说可能反应平平,不是那么一回事,人们也不愿抛头露面,“丢人现眼”,但对广大业余作者和美术爱好者来说则另当别论,因为这太令人激动太具有吸引力了,一言以蔽之,他们没有受过美术教育,较少目睹画家当场临池的机会,也因为听说大画家齐白石、徐悲鸿、傅抱石先生等没有上过正规的国内美术专科学校而受到鼓舞。
不可否认,这次电视大奖赛是有缺点的,但我认为基本过得去。看来组织者是费了点神的,设计三套式:旧作展示,当场表演和回答问题。这次大赛最出洋相的是回答问题,有些人简直还不及电视机前的观众,这可能与参加者的美术素养与题目过于冷僻有关。
总之,这次电视中国画大奖赛是有益的。台湾香港地区虽然人口不多,但这么多高水平歌手的出现部分原因归于传媒的推介作用。因此,要提高中国画地位,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最后,感谢《美术报》编辑们的精彩开场白。
陈文说出了我的心声
■贵州老读者 地丁
贵报10月9日头版刊登的陈履生先生《丢人现眼的中国画大赛》一文很好,说出了我的心声。中国画靠的是修练,急功近利者是难有大成的,有志于中国画者完全不必为名而去丢人现眼地作表演,更何况那种场合之下即便是有些水平也不可能正常施展。
中国书画是寂寞之道,绝不是追名逐利之辈能得善果的。作为业余爱好,作为老年朋友晚景的修生养性未尝不可,何必为名去丢人现眼自找尴尬。
不过陈先生文章最后一句我倒另有看法:现在尚名不见经传的人未必不是将来的名人,而现在掌握书画界的人却未必能代表书画艺术的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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