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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核实中..2009-12-02 17:10:47 来源:网络
我和驯鹿
那一年大兴安岭的冬天,奇寒无比。我第一次来到塞外这不毛之地,不知这样高寒、险恶的生态环境,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会是怎样的联系。
列车过了伊图里河,额尔古纳旗的公安特派员特意来接我,我一边听他兴致勃勃地讲着当地的民风、民俗,一边充满着好奇和憧憬。
生活在大兴安岭北坡的鄂温克人是一个游猎民族,他们没有固定的生活场所,每当栖息地附近的猎物被他们捕获所剩无几之后,就要迁徙到一个新的地区。年复一年,他们一生都在奔波、劳顿中度过,有时一月就能搬家数次,因而,他们与“森林之舟”驯鹿结下了深厚的情意。
驯鹿,学名肿角鹿,也叫四不像,是北半球特有的珍贵动物,它在我国主要生活在大兴安岭腹部的密林深处。在大兴安岭北坡,冰冻期绵长,不长草,马进不了山,只有能食树叶和苔藓的驯鹿如鱼得水,这样就成为鄂温克人迁徙运载的交通工具。驯鹿还可以驮运那些不能进山行走的老人和小孩儿,从古代就有“仁兽”之称。驯鹿和人的关系如此亲密,真是令人惊异,它和人是真正的相互依存、和谐共生。驯鹿需要人类赐给它食盐以补充机体的必要元素,人类则需要依赖驯鹿生存、生息。虽为野生的驯鹿,但只要一听到人的呼唤,招之即来,挥之便去。而且驯鹿的性情非常温和,同伴之间很少打斗,讲感情,倘伤其侣,其配偶必“悲伤远遁,永不兹临”。
来到敖鲁古雅,离鄂温克猎民点还有百里多路,我的腿已经累得只能蹒跚行路了。陪我前来的旗长那森怕我赶不到目的地,轻松地宽慰我,说他去找头四不像来。我怀疑在那人烟稀少的密林怎么才能找到驯鹿的行踪。
只见那森在雪地里拢起一堆火,从怀里掏军用杯,装上满满的雪。放到火上煮杯里的雪水还没煮开。几头驯鹿就从远处的松林间跑来。那森从腰间解下一个盐口袋。抓出点盐放在手心。那些驯鹿就争先恐后地向他身边聚拢.争舔他手里的盐面。那森趁机抓住一头驯鹿的鹿角。我第一次骑着驯鹿赶到了猎民点。
不久,我随同鄂温克人一起搬家。老猎人拉基米抓来一头驯鹿,这是一头有脾气的公鹿,性情暴躁,但当它看到拉基米的小孙子时,立即就温顺下来。乖乖让拉基米把孩子放在它的身上。鄂温克人搬家如同骆驼队远行一样。一长串驯鹿,驮着鄂温克人的生活物品。由绳子连着,穿越大森林当我们翻过一个小山岗后,又走了很远,发觉驮着孩子的那只驯鹿不见了。我们急了,拉基米顺着原路领我往回找,走了约三袋烟的工夫,我们发现,原来是把孩子固定在驯鹿身上的绳子被树枝刮断了,孩子从驯鹿身上掉了下来。那只暴 躁的公鹿正一动不动地专情守护在孩子身旁。我被当时的情景震撼和激动,开始领略了“仁兽”的含义。
鄂温克的女人也和男人一样出猎。母亲们出发前,要把孩子放在驯鹿和狗的身边,虽然她们打猎时间很长,有时甚至一天都回不来,但她们很放心。有驯鹿在,孩子饿了,有天然的乳汁鹿奶,危险来了有狗在孩子的身边防护。当你看到孩子在母鹿身上尽情地吮吸,母鹿像哺育自己的儿女一 样安详、慈爱,狗像卫士一样目不转睛地在一旁守护这样一幅人、狗、鹿之间优美、动人的情景时,你怎能不被大自然母亲给人类和动物创造的这种天然亲情所打动。这是大自然的伟力和魅力!
我在猎民点住了两周以后,一头母鹿产下一只小鹿。大大的眼睛、毛茸茸的身体, 还没有长角的脑袋,只有两个细细的尖疙瘩,非常可爱,我喜欢极了。我常常偷着从撮罗子拿出鄂温克人喝奶放的方糖给小驯鹿吃。我把一块糖掰成好几瓣,一天能喂它好几次。 日子一长,小驯鹿就同我难舍难分,我走到哪它就跟我到哪, 直到我离开鄂温克前, 它都一直跟随着我。在我返回哈尔滨的那天,它一直伴我来到敖鲁古雅,我坐上汽车后, 它还在后面奔跑,一步一个踉跄。汽车渐渐远去了,我的泪水灌满了眼窝,它的形象慢慢模糊 了,最后看不见了……
我通过这件事,更加理解了为什么鄂温克人对驯鹿如此崇敬,奉为“仁兽”,是因为它具有勤恳、朴实、任劳任怨的美好品质。从那以后驯鹿在我心目中形象日渐高大起来,而且我越发感到它的结构很善于用中国画的圆笔头来表现,并且能最大发挥中国绘画的最高审美,绘画的书写性和书卷气。善良的鄂温克人感动着我,驯鹿的朴拙的形象和品格激动着我,鄂温克饱经沧桑的老猎民和美丽的少女诱发着我,拿起笔来,一遍遍如醉如痴地去描绘……
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十年,我至今仍怀念那只没长鹿甲、毛茸茸的小鹿和俯首、专注、从不懈怠的驯鹿。我从心底里感谢大自然给世界无所不在的亲情。这股力量和信念不断激励着我去表现那善良、忠厚、仁义的驯鹿。
琴鸡聚会
初春的时节,早春的温暖仍不肯光顾大兴安岭北坡。到处是积雪覆盖,寒气袭人。我从岭南来到岭北,已经走了两个多月,纸画光了,笔画没了,鞋子也磨破了,这次体验生活即将结束,我准备启程返回哈尔滨。
老猎人拉基米用生硬的汉话告诉我,大兴安岭还有一个特别好看的奇观,叫琴鸡聚会。早春是琴鸡交尾的季节,从西伯利亚飞到这里的几百只琴鸡,在雪地上嬉戏、玩耍,各自为了争夺配偶而决一死战。按老猎人的推算,今年就是琴鸡聚会的时节,这是几年才能遇到的一次,很少有人能看到,就是像拉基米这样资深的老猎人,常年穿没于大兴安岭的林海里,也只见过两三次。我当即决定暂缓回哈,去看琴鸡聚会。
我和拉基米骑着驯鹿,几天后来到我国最北部的古莲地区,那里没有人烟,是一片杳古的雪野。我们又向北走了近百里山路,来到一个山麓下。一条蜿蜒的小溪从雪谷中流过。有谁能想象到,在零下三十多度的严寒,还有涓涓的溪流在晶莹的冰面下流淌。透过树林枝干的空隙片平坦的雪地,洁白的雪毯着两侧延伸,和珊瑚般的雪相映,仿佛进入了银色天国。顿悟, 为什么这些琴鸡要千里迢迢从西伯利亚飞来这里,在佳境中寻找伴侣,是因为自然界的生灵们和人类一样,同样需要一个没有污染、没有尘埃的净化世界。我们临时一个撮罗子住下,等待着琴鸡来聚会。几天过去了,没有一点动静,我有些焦急。一天晚上,我俩正吃着烤肉,突然 寂静的雪野里传来了咕咕的叫声,我们都很兴奋,琴鸡来了!
一轮满月挂在天空,把空旷的雪野辉映得格外明亮。我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在这静谧的月夜中,一株株雪松宛如一个个披着白色婚纱的新娘,亭亭玉立在洁白的雪野里, 它们的头上落着的一个个硕大的琴鸡,好似新娘头上戴着的美丽的花环。月光柔和地洒在它们的身上,那黑色的向两侧弯曲的尾巴如七弦琴一样在微风中抖动,琴鸡大概也就由此得名吧。在我叹为观止时,雌鸡越聚越多,一群群、一簇簇从天而降,舒展着翅膀, 翻飞着,盘旋着,寻觅着自己的位置,纷纷落在高低不平的松枝上,等待着观看雪地上的雄鸡表演。雄鸡们为了争夺自己可心的伴侣,将要各显神通,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表演、炫耀,赢得雌鸡的好感,展开爱的攻势。在开阔的雪地上,一群雄鸡从四面八方飞来,雨点般的密密麻麻地落下。它们先是悠闲地在雪地上散步,咕咕地叫着,随着几只年老的雄鸡长呜之后,雄鸡们抖动起迷人的翅膀,在雪地上旋转、翻飞,飞舞的双翅和旋转的舞步掀起滚滚雪浪,雪野里升起团团云雾,如舞台上的烟雾和激战前的硝烟。看台上的雌鸡们聚精会神地注视着雪地,挑选心中勇敢的情侣。在雄鸡们各自展示出了自己的雄威之后,格斗开始了。只有最勇敢的雄鸡才有资格选取群体中最美丽的“新娘”。一对勇士最先出场,几声尖叫过后,厮打扭曲在一起。紧接着,一对,二对,三对,几十对雄鸡在雪地开戈,它们用嘴、用尾巴、用翅膀向对方攻击。一会儿扭作一团, 一会扑扑闪闪,看得人眼花缭乱。一场激烈的厮杀过后, 败下阵来的雄鸡落荒而逃, 获胜的雄鸡又咯咯地叫着,在雪地里打起滚来,又搅起阵阵雪团,清洗着身上的血污。这时树上的雌鸡们也呼应着发出赞美的鸣叫,大森林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禽鸣声。雌鸡们纷纷从枝头上落到雪地上,寻找着自己满意的伴侣,相互间对望,咯咯地叫着,并展开翅膀亮出漂亮的舞姿,而后就一对对簇拥着消失在远方的密林深处……
一幕激动人心的琴鸡求爱结束了,大自然又恢复了本来的宁静。我站在寒冷的雪原中, 可我的心却是炽热的。在孕育万物的宇宙中,琴鸡作为一个小小的生灵也给大自然带来了美好的生机。我在陶醉于眼前这奇特的景色为大自然的奇妙和神秘而赞叹不已。
拉基米
初冬时节,皑皑白雪像一层厚厚的地毯悄然无声地覆盖了大兴安岭北坡,笼罩了漫山遍野的浩瀚林海。我来到大兴安岭两个月,还没有到岭北的古莲去看看,传说那里是雪的故乡。我请求老猎人拉基米带我去,拉基米欣然应允。
我和拉基米上路了。他为了我们行程的安全,特意带上他的猎枪和他心爱的八条狗。别看拉基米已六十出头,走起路来快步如飞,他身旁的八条狗快活地随着主人奔跑。鄂温克民族是个游猎民族,鄂温克人视狗像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
我俩在没膝深的雪海里走了一天,待天要黑下来时,来到了额尔古纳河上游。我们刚要过河,就听到不远处的灌木丛中传来的动物奔跑的声音,紧接着就窜出一头凶猛的野猪来。那硕大的野猪,全身黑乎乎的,如同一个大铁块,它扬着头,张着大嘴,露着一对又长又尖的獠牙,不断地吧嗒着大嘴巴,向四周探望和巡视。我早就听说,在森林里,有“一猪二熊三老虎”之说,碰到野猪有时比遇上老虎还要可怕。野猪的性情凶狠,脾气暴躁,它仗着那副能掘开冻土的锐利撩牙,敢和虎豹周旋,还带有一股鲁莽的蛮劲,令人生畏。特别是秋后的孤猪,更难对付,由于身上发痒,它总用松树干摩擦身体止痒,结果浑身沾满了松树油,在沙土地里打上几个滚后,浑身上下就结下厚厚一层刀枪不入的“盔甲”,这种野猪很难对付。
拉基米看见野猪突然出现,一贯少有表情的刚毅嘴角也不由的抽动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原样。他迅速审视好地形,不想同野猪冲突,因为猎犬要和野猪厮杀起来,难免要出现两败俱伤、惨不忍睹的场面,他要想办法避免。于是,他吹起了口哨,八条猎狗得到了指令,一下子趴在雪壳里。他又用手压一下我的头,我也会意地趴了下来。树林里静悄悄的,在这寂静的气氛里,透出一种令人紧张的威慑感,我的心不由地怦怦直跳。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的心还没有平静下来。突然有一条猎狗失去了耐性,向着野猪发出了挑战的长吠。那野猪闻声忽地一下向猎狗冲来。拉基米见躲避不过,只好再次吹起了口哨。“嘟”的一声,八条猎狗如同离弦的箭一样飞也似的向前冲去,把野猪团团围住。双方对峙嘶吼了一阵后,拉基米又是一声口哨,猎狗迅速向后撤开。只听“叭叭”两声枪响,野猪纹丝未动。我知道这是拉基米的计策,这两枪不是为了打野猪, 而是为了给猎狗助威。枪声过后,野猪显然被激怒了,它怒瞪着发红的眼睛,嘴里不断地向外甩着泡沫。这是野猪发难的一招,据说那白色泡沫如果甩到人或动物身上,甩哪儿烂哪儿。见野猪又吼叫着扑来,八条猎狗又冲上去,围住野猪在雪地里打转。大约有两袋烟的工夫,野猪被八条猎狗拖得呼呼地喘着粗气,动作节奏慢了。拉基米见消耗战已见成效,向我挥了挥手,“咱俩赶快过河甩开野猪”。当我们来到河套地时,朝远处山坡望去,仍是激战未酣。野猪和猎狗们不断变化着进攻的姿势,一会儿向前冲,一会儿原地不动,它们的爪踢在雪地上搅起了一团团轻烟,雪雾飞扬。拉基米连吹了两声口哨,猎狗们急速地抛下野猪向哨声跑来。拉基米对我说:“那畜生累得跑不动了,追不上来了。”他的话音未落, 那头野猪就像发疯似的追赶过来,嘴里仍在不屈不挠地怒吼。拉基米只好再次吹起口哨,猎狗又将野猪重新围住。拉基米知道,这回是冤家路窄,野猪不会善罢甘休了。他连吹了三声口哨,群狗闻声后一齐;中向野猪。一条带有黄色花纹的猎狗首当其冲地向野猪的头部迎面扑去,只见野猪猛甩了一下它那肥硕的脑袋,花狗就被抛出十几米远,狗的肚子立刻被野猪半尺长的白色獠牙豁开,直听花狗一声惨叫,落在雪地里。
狗是猎民的生命,拉基米激怒了,愤怒的眼睛都要倒立起来,为了保护爱犬不再继续受伤,他不得不与野猪开战,否则剩下的七条狗也要和小花狗同样的命运。“嘟”的一声,他吹起了口哨,七条狗立即散开。他屏住呼吸,端稳猎枪瞄准野猪的眼睛开火。随着“砰”的一声枪响,野猪的眼眶里马上涌出一团鲜血,它迷失了方向,在雪地里打着转,可是它还不死心,还张牙舞爪地吼着要向前扑。拉基米只好跑过去,照着正在嚎叫的野猪嘴里连放几枪,这头顽固暴戾的家伙终于摇摇晃晃地倒在地上。
拉基米来到了花狗旁,他小心清理着露出体外的肠子,那肠子已经冻僵变脆,稍微用力就能折断。他小心翼翼,费了很大劲才把已经冻僵的肠子轻轻送回腹腔,然后又用积雪精心地洗去了狗身上的污血,用手指细心理顺狗的皮毛,就地挖了一个雪坑,把花狗用雪埋上。葬完花狗,他还不肯离去,坐在雪地上,从兜里掏出烟盒来。这是用桦树皮做成的手掌大小的盛烟器,里面装的是烟末。这种烟是鄂温克人特制的一种烟末,是用松枝烧成的白灰和上等的烟草丝混合而成。烟瘾一来,把烟末抹在牙缝间,向里吸气, 那烟草的香味就进入了口腔。这是鄂温克人特有的吸烟方式,大概与森林防火有关。拉基米坐在雪地上,一声不响,不断往嘴里抹着烟末,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的痛苦。他对狗的感情甚至超出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是他多年狩猎生活所结下的情谊。狗与猎人之间,很自然令人想起一句民俗“上阵父子兵,打猎狗和鹰”。
月亮已经爬上半山腰,寒风袭人彻骨,拉基米终于说了话,“我们还得赶十多里山路, 得吃点东西”。说话间他抽出长靴里的腰刀,挑开野猪的胸膛。虽然野猪的四蹄已经冻得硬邦邦,可胸膛还存有热气。拉基米拿出缸子,舀了大半缸膛血喝下去,又为我舀了一缸。我一天没进食水,已经饿得头晕眼花,也顾不得有什么血腥味,一饮而进。喝完血,我们又吃了一块鲜肝,这是在我所吃过的食品中,味道最鲜美的。一缸血和几块鲜肝落肚后,顿时感到身上有了热气和力气,身体也变得轻松起来。呼吸着山林夜晚清新的空气,我情不自禁地学起猎民“喊山”,对着群山大喊起来。这喊声,发泄出我一天的疲劳、紧张和郁闷;这声音带着我对生命的崇敬、对逝者的悲哀和对一片静土渴望的复杂思绪,回荡在辽阔的雪野里,逐渐消失在一片暮色之中。
大青小青和三叔
我生长在一个大家族里,仅父亲一辈儿就有哥儿八个,他们和祖辈们一样,年复一年地在荒原播洒汗水,春种秋收,流逝着时光。
我的三叔,是七个叔叔里最少言寡语的一个,但他很内秀,除了能做一手漂亮的农活儿外,他还是半个兽医,认些字,时常帮爷爷理财记账。
塞外的农时短,农闲时,三叔就放起夜马。放夜马是个苦差事,谁都不愿干。在荒郊野外,搭个草棚子,和风雨作伴,一夜要起来好几次,还要时时提防狼偷袭小马驹儿。三叔把马索子都拴上铃铛,一为防狼,二来可知道在漆黑的夜里马跑出多远。
三叔的身边有三个宝贝,一条从不离身的小黑狗,三叔为它取名“小青”,还有一匹菊花青马,三叔称它为“大青”,还有一支三叔不离身的箫。每次三叔出门,必得骑大青,牵小青。如果大青不在身边,他宁可步行数十里,也不骑别的马。气得爷爷常常骂他:“真是个啃着狗屎不放的三犟眼子。”
每当黄昏来临,三叔噙着烟袋,后背着手低头在前面走,小青跟在他的身后,嘴里叼着大青的缰绳,他们仨儿和谐地走在洒满余晖的小路上……
三叔对小青和大青的喜爱,往往超过我们。他常憨声憨气地说“人可以自己照看自己,可牲畜不行,没有人管,就活不了”。由于三婶不能生育,三叔膝下无儿无女,他十分苦闷。虽然家族里人口众多,也排解不了他的寂寞。大概就是由于这个原因,他总是很孤僻,用爷爷的话说,“老三独静”。我稍长大一点,就有些理解了三叔的心境,在他放夜马时,常去陪他作伴。北国荒原,即使是七月,到了深夜也是冷风习习。我们睡不着,烤着篝火,三叔吹起了心爱的箫。红红的篝火映照在三叔那饱尝风霜的面庞上, 呜咽的、凄婉的箫声在这深夜寂静的荒原上回荡。三叔非常喜爱箫发出的低沉的声音,他常说“吹箫引凤”。三叔的那匹菊花青,哪怕是跑出十里外的青岗泡上去喝水,只要听到三叔的箫声,也要跑回来,低垂着那身上修长的鬃毛,立在一旁一动不动地听着……在我从艺懂得了绘画是寂寞之道以后,我才完全理解了三叔当时的心境。三叔吹的不是普通的箫,那是一个得不到生活馈赠、缺少了天伦之乐的一个有血有肉的壮年汉子的一颗孤寂的心。
一年冬季,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三叔骑着大青出去找失落的散马,在回家的路上,天气突然变脸,西风大作,气温骤降。三叔的脚冻麻了,从马上摔下来,他用了两袋烟工夫,也没有爬上马背,冻昏在雪地上。小青急了,它飞快地跑回家。这时家里的大门已上栓,小青急得越墙而过,在院子里大叫。爷爷被吵醒后,才知道是三叔没有回来。当家人找到三叔时,他已失去了知觉。大家把三叔抬回来,救活了三叔。爷爷说:“要是没有大青挡风,没有小青报信,老三早就见阎王了。”这件事过后,他们仨儿更亲热了, 三叔干脆就把大青牵到了屋里,小青也毫不客气地成了“炕上宾”。
土地革命时,三叔最喜爱的大青被东屯的顾大赖家分去,没到一年,大青就在顾大赖家变得骨瘦如柴,要被卖到“汤锅”换酒钱。三叔听到信儿后,急了,他用了全年的口粮,两担苞米换回了大青,领到家里,像伺候孩子一样悉心照料。
又是几年过去了,三叔和他的伙伴都老了。有人劝他,你的大青和小青已经没有用了,赶快换掉吧。三叔不同意,他说:“东西,是新的好,可朋友是老的亲,老的有感情,知情知义,他们俩救过我的命,我不能看他们现在不中用,就不要他们了……”
入冬后,三叔就病倒了,也可能是因为三婶先他而去所致。他常常不吃不喝,打起点精神时,不是抽烟就是吹箫。
三叔过世的那天晚上,二叔把我们召集到三叔的屋里,小青趴在他的身边。三叔看看我们,把大姐叫到身边,断断续续地说:“英子,我不行了,要走了。我这辈子虽说没儿没女,可也是侄儿侄女满堂。我没什么记挂的事,就是有一件事求你,我死了,不用费心张罗,你们把我放在爬犁上,让大青拉着,它拉到哪儿,你们就把我埋到哪儿”。然后,三叔又把我叫到跟前,“志学,咱爷俩最对脾气,你会画画,你给三叔画上一匹菊花青马和一条小黑狗,让我带着走……”
出殡这一天,我们和二叔一起把三叔放在爬犁上,套上大青,出了院子。我们按照三叔的遗愿,放开缰绳,让马自由走。
一出屯子,大青就不愿朝前走了,总是回头看,二叔不断地吆喝它,它也不情愿,二叔狠下心,用鞭子抽它几下,它才慢腾腾地向东甸子走去。一路上,它总是回头,不知在寻找什么东西。来到东甸子小狼山,它就再也不肯向前走了。我们一下子惊住了, 这儿不就是三叔平时最常来的地方吗。虽然眼前被大雪覆盖,可我脑子里立刻清晰地闪现出三叔夏天在这里挖的“地窖子”,我和三叔俩人躺在里面,望着星空,听他为我讲那些久远的故事,这一切就好像是昨天刚刚发生过的事,难道大青也通人性?
我们默默地将三叔葬在这块他生前喜爱的土地上,心里难过极了。我们跪下给三叔磕过头后,就开始按乡下的风俗给三叔烧纸。冬天的原野,不时地卷起一阵阵西北风, 愈刮愈烈,我们点燃的纸,烧得哧哧作响,火借风势,将周围的蒿草点燃,溅起一人多高的火苗。透过火光,只见大青站在一旁一动不动。二叔一边扑火,一边用力去推大青,让它离开火场,它也不肯动。当我们把火扑灭,再看大青时,它已变成了一匹秃马,身上的鬃毛被火烧得精光,发出一股毛膻味。
我们在回家的路上,天已经快黑了,家人的心情都十分沉重。当我们正要走进蒿草丛中的小道时,小青突然像想起了什么,大叫起来,掉过头就向东甸子跑去。大青也明显不安起来,挣着缰绳要跟着跑,二叔紧紧地拽着缰绳不放。大青激怒了,它竖起前蹄扒着二叔,二叔一松手,它拖着空爬犁朝小青追去。不一会儿,就见大青撵上了小青, 它俩一前一后,在空旷的原野上向前飞奔。我们站在路边,等了好久,也不见它俩回来。二叔说,回去吧,看样子它们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晚上,二叔没让大门上栓,怕小青和大青回来进不了院。一连几天,它们俩都没回来。三天后,我们给三叔圆坟时,看见小青和大青一动不动地趴在三叔的坟头守候着。看到我们来时,小青站起来,向我们不停地叫着,然后就围着坟头绕了一圈又一圈,足有三袋烟的工夫。八叔说,不要理它,这狗可能是疯了。我们离开坟地时,它俩还在那儿一动不动地守着。我一边往家走,一边回头看,在苍茫的夜色中,一大一小的两个黑影,像两个卫士一样守卫着中间的一个圆锥形堡垒。渐渐地。这三个阴影在我的眼前模糊了,消失了……
七年过后,我们给三叔烧七周年时,在三叔的坟头看到一堆已经风化了的白骨, 那是马和狗的骨头。二叔弯下腰拾了几块,拿在手里。看了半天,长长叹了一口气后,让我们在三叔的坟旁另挖了一个坑。然后他深情地说,就让他们合葬在一起吧。让他们永远做个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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