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绘画艺术永恒的主题(作者:刘怡涛)

        作者:核实中..2009-08-08 14:54:12 来源:网络

         

        刘怡涛作品欣赏

        (原载:昆明日报,1999.5.6)

        艺术源于生活,就是人与自然的对话,就是艺术家对自然形物的感知与审美,绘画作品是画家在与自然形物的碰撞摩擦中产生灵感,产生印象而再现出来的第二自然形物。中国画艺术强调表现意境,常常与象征方式揭示自然和生命的普遍性,讲求人对自然的观感、注重心灵与自然碰撞后的迁想妙得,倡导画家能够从大自然的一丘一壑,一花一鸟中发现无限的意韵,重视凭藉直觉和心灵的触动去揭示自然中、平凡中的美,并且相信自己的审美感受和感情的引导,不与一般人的见解好恶为尺度,哪怕因此而到处碰壁。

        表现自然亦是推陈出新的一条捷径,是取自然之形貌而不是承古人之形迹。我们今天说的“陈”,亦是前人从生活与自然中发现的“新”,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成了今天的“陈”。 创新,必须是源于生活的创新,源于人与自然形物碰撞后产生的灵感,它们所带给画家的原始的直觉感,正是艺术创作丰富的源泉。不断地在生活中在自然中寻求新的美的东西,才能激发起最强烈的情感,启发并感受到生活与我胸中原有的艺术形象的不同,从中度出新意。同时也将激发你冲破原有的技法、程式,开拓出与之相适应的新的富有艺术个性的形式、技法。

        在绘画艺术中,自然的形象和物体对人的直觉感情和思想具有启示和反响作用。画家不是真实地摹写自然,不是照相式的重复自然,而是具有特定审美意蕴的情化自然。画家在自然与自身对自然的感悟以及赋予自然生命的意境与象征时,有着不同的方法与途径。

        国画中写意性的自然,在画家笔下呈现出三种不同的形式:

        第一种为抱朴守拙、客观写实。画家描写自然之物时,往往介入其中,尽心去写,如宋代的工笔画。绘画画到登峰造极的水平,并没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只是把自己思想感情表达得恰到好处,就如人品做到极处,和常人无异,只是使自己回归到纯真朴实的本性而已。

        第二种以主观写意、独抒性灵为宗旨。对自然物象进行大胆地改造变形,或不求形似,点到而已。形只作为表达情感的载体,传达人的内心境界。轻描淡写地点染形而重传神达意,才能生情出致,如文人意笔画是也。

        第三种把写实与写意相融。自然之精神与画家的心境、情感合一,形神兼备,工写结合,也就是抽象与具象的结合,界于工笔与意笔之间。在精雕细刻、微茫精深的具象写实中融入意象的成分,表现自然花鸟的无限深意和无边深情。工不仅仅是对自然形物的精细刻画,还表现在即物之深,往往很小的一草一木,一花一鸟,都深刻地揭示出其生命的精神,其物之理,物之性,物之情。

        写实与写意相融,正是我所追求的艺术境界。近二十年来我在工笔花鸟画中,常常把浪漫主义的、象征的物象与写实的具象物体融于同一画面中,使两者尽力地统一谐调以显示画面的生命与活力,从而避免了物体的每一部分都用写实的手法画出来而使人有一种过紧的感觉。这与中国道家“天人合一”的自然观息息相通,我追求这种抽象与具象的结合是凭直觉的感悟,甚而是非理性的,我认为理性会束缚人,对画家来说,直觉比理性更为重要。物我相融有利于强调画面的意境,追求诗意的感觉,这亦是画的灵魂所在。我认为,艺术的真谛,在于有诗的灵性。作画要有感而发,随意而作。成功与否,在于是否有感人的意境,诗的灵性。然而这种灵性,是非理性的,多为直觉。而意境的产生则是从触景生情到寓情于景,写景是为了写情,最后达到了情景交流,物我两融,体现出某种意思的境界。因此,从一张画的意境中,不但可以把一些事物和观念告诉给看画者,并且把画家自己的思想感情感染给看画者。同时,表现那些人与自然的微妙感情色彩,通过绘画的手段来传达他们之间相互的信息亦是画家应该努力做到的。我觉得绘画上的成功,艺术创作的灵感,很大程度在于画家对自然(包括人)深刻的洞察力和与众不同的思维感受,来源于艺术家独具慧眼,来源于对事物了解和感知的拟人化,来源于对事物的漫无边际的幻想,来源于迁想妙得。作为艺术家,要于一般中看出不一般,于平常中发现不平常,于杂乱中理出头绪,能够在那些共性中发现个性特征和个体之间的差距。唯这样,才会超乎常人。自然的真实,是创作灵感的敌人。艺术的真实,是相对的,艺术追求的是不真实中的真实,而不是现实中的真实。表现技法上亦要以意役法,而不以法役意。也就是说,要使法——笔墨、色彩、构图服从于胸中之意趣、情愫。而画境之妙,则在于虚实变化。虚者,意象淡化,实者,主体突出,虚是第一位的,虚则灵,灵则有魂,有魂则画活矣。虚实相辅相成,方能显山之玲珑而多姿,水之涟漪而多态,花之生动而多致。

        我一直倡导“以神写形”,就是要凭藉画家自我感知的形而写、而画,通过这写与画来体现形物的外在精神与内在生命,传达画家自我的审美观念,追求超脱自由的人生境界的某种微妙的感情色彩。“形”是“神”的载体,脱离了“写神”的“形”,便不能表达人的审美情趣。自然的意象与具象、画家的情感与审美情趣相融,向来是历代艺术批评家所倡导并视为正宗的品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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